一、会员如何进行积分:
1、参与积分活动的条件说明:
- 会员卡持有者可参与积分,遵循一人一卡原则;荣誉会员卡只享受商家优惠,如需要享受置业服务和积分服务时统一使用持有人会员卡。
- 参加积分的"购房"系指会员向远洋地产及其控股公司的直接购买行为。
2、积分渠道和方式:
除了已经实施的购房和会龄积分,远洋会还推出了其他积分渠道:心情好或不好的时候写一些随感;身体里的运动细胞开始发牢骚的时候打场篮球比赛;想要show一下自己的生活的时候,弄个个人博客玩玩……这些在我们每天的生活中都在精彩上演的事,现在也可以成为积分的途径,赶快了解一下。
(一)、积分赚取
1、积分赚取途径和标准:
| 积分项目 |
积分标准 |
积分条件 |
| 会龄积分 |
入会时间1分/年 |
按照会员加入远洋会的时间长短积分,按照实际发卡月度计算,次年同月即积1分。 |
| 首套购房积分 |
1分/1万元 |
会员购买远洋地产首套楼盘/车位。 |
| 再套购房积分 |
2分/1万元 |
会员再次购买楼盘/车位,或首次购房但购买多套的。 |
| 活动积分 |
1分/次 |
由远洋会发起组织的活动并活动公示通知中明确有积分权益的,现场可填写活动积分卡,据以办理积分,详细参见远洋会网站公布的相关规则。 |
| 发表文章积分 |
1分/稿 |
为《远洋天空》投稿获得刊发的;在远洋会博客发表文章,被《远洋天空》转载的。 |
| 友情担当积分 |
1分/次 |
在会员活动中受远洋会的邀请担任主持人嘉宾等工作的。 |
| 分分相兑 |
1分/2000站内积分 |
在远洋地产论坛及远洋会博客的累计积分可直接兑换成远洋会积分。 |
| 沟通无限 |
1分/次 |
通过邮件提出合理建议并被采纳的。 |
2、友情提示:
- 会员卡持有者均可通过指定参与渠道赚取积分;积分记录遵循一人一卡原则。
- 购房系指会员向远洋地产及其控股公司的直接购买行为。
- 购房类积分,必须按规定出示证明文件,由销售人员确认积分行为符合规定,办理积分手续。如因某些客观原因,当时未能办理,必须在认购后5个工作日(七天)内到销售现场补办手续,由业主填写补办积分申请,并经销售代表、销售经理签字确认。超过时限视自动放弃,将不再予以补办。
- 会员活动积分累计除特殊说明外均以通过接受邀约或报名参与的形式在远洋会指定报名地点有登记,并在参与活动时现场出示会员卡验证并签到确认的参与行为为有效,不符合以上两个条件的情况积分不予累计。
- 友情担当、发表文章、沟通无限三种积分方式,均以远洋会按照公示规则计算后最终确认积分为有效积分。
- 分分相兑的积分方式,会员可根据自己在远洋会博客和远洋地产论坛上的积分数值,提交兑换积分申请至远洋会邮箱,经远洋会验证核实后予以积分。
- 积分不封顶原则,积分可以不断累积;每5年为积分清零期。(清零原则为五年内未有新购房积分生成)
- 所有积分在远洋会网站上均有公示,会员可自行登陆查询积分明细。
(二)、积分回报
1. 积分折抵再购房款:
- 兑付标准:经济奖励主要以再购房折扣的形式体现,1分可折抵30元
- 兑付条件:
- 会员须至少有一套远洋地产所属房屋,已经办理完全部购房手续且首付款付清并办理完按揭手续,方可享受再购房时的会员积分折现优惠。
- 除特别说明外,积分折抵优惠可与公开折扣及其他优惠同时享受。
- 特荐房专场、新盘专场积分优惠的使用范围和条件参见置业服务部分说明。
- 办理退房、换房手续时,远洋会将对退房人/换房人的积分进行核减变更。
- 单次购房行为申请积分折抵仅限折抵一张会员卡积分,并符合对应关系和相关流程。
- 会员本人、亲属、朋友在购房时如申请折抵积分,被折抵人相应积分应被核减;可以房屋买受人名义办理新会员卡,按照实际发生的购房款进行积分,如已是会员则不再办理新卡,继续累积。
- 所有购房折抵积分的核减需由被核减人本人在积分核减证明表上签字确认,并须提交如下证明文件,销售人员、财务人员、远洋会留存复印件:
- 兑付证明文件:
- 会员须提交会员卡、身份证、房产证(如尚未办理房产证则须提交购房合同及已付清至少一套房屋房款的交款凭证);
- 会员配偶、同一户籍内的关系人除提交A项会员须提交的证明文件外,还须提交结婚证或户口本。
- 会员朋友购房,申请享受推荐购房积分折抵费用的,会员本人(提交A项会员须提交的证明文件)与被推荐方必须同时到场,在积分核减证明表上签字确认。
2其他回报:
不定期抽奖或礼品兑换活动,具体内容根据远洋会活动情况另行推出。敬请关注远洋会网站www.oceanfamily.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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